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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免普通门诊诊查费的通知
来源:门诊部 时间:2023-07-09

为切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1号)、《关于落实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的通知》(济卫发 〔2023〕9号)要求,充分保障享受政策人员的合法权益,医院充分发挥公立医院职能,落实无偿献血者免交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

一、享受范围:

(一)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二)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

(三)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

(四)户口在济南、长期工作生活在济南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五)符合申报上述奖项及条件的个人。

二、享受权利:

持有血液中心核发的《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济南)》,免交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

三、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流程:

01

患者就诊

(普通门诊)

02

持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卡(济南)

03

就诊时向接诊医师出示本人荣誉卡

04

就诊结束,医师在系统

申请退费,

患者持荣誉卡至

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05

审核、登记、办理

“免诊查费”手续

06

退费

三、使用须知:

(一)“荣誉卡”仅限本人使用,持有人应主动出示“荣誉卡”,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

(二)普通门诊诊查费为专项“荣誉卡”减免费用,该费用不做其他任何费用抵扣使用。

五、“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济南)”(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