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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原历山路结核病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采购文件
时间:2022-05-23

采购方式:院内洽谈


采   购  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日       期:2022年5月23日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1号

二、项目名称:原历山路结核病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备工程咨询建筑专业资信,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洽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西区汉光楼三楼会议室


报价要求

1.本次响应为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以此类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再次报价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维修项目要求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以二次报价为准;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参与报价所耗各项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付款方式:评审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00%。

5.服务日期:洽谈成功后需要保障正常服务。

解释权

1.本次谈判的最终解释权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书面解释为准。

2.应急采购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保密和披露

供应商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项目要求及参数

一、项目要求:

为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 原历山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经发改委批复同意(鲁发改社会〔2018〕1180号),对历山院1-3号楼及配套实施提升改造,目前只完成部分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其它项目未能顺利实施。为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的要求,省编办批复成立我中心,中心成立后对专业布局进行了部分调整,并推动三院区融合发展。结核病专业从市中心区域历山院区调整到历城区的鲍山院区。为节约政府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发挥原项目效能,完善中心学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救治能力,优化院区医疗资源,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拟对原历山路项目剩余资金在鲍山院区新建一栋病房楼。并可根据“平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可以成为重要疫情防控资源储备,迅速调整为独立诊疗楼,实现快速扩容的目的。现拟公开洽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参数:

1.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的资质证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调整项目内容:新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14公顷,总建筑面积为7200平方米,建设病房楼一栋。项目总投资约计4500万元。

3、询价范围:本项目不分包,主要为原省胸科医院历山路结核病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报价函格式不做具体要求。

谈判、成交

1.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鲁财采〔2020〕2号)文件要求,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2.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与服务及二次洽谈报价综合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布中标结果。签订经济合同,项目归口主管处室、审计处负责。

3.项目归口主管处室应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和采购合同约定,联系中标(成交)人按照应急任务要求时限内供货安装、实施项目,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监督。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项目主管处室、使用科室、审计处、财务处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报名邮箱:xkyyzbb@163.com

联系方式:0531-67605805